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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湖北省《“创响荆楚”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武汉市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遴选程序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纳入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及相关课程

(二)遴选程序

按课程建设团队申请(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立项建设的程序进行。

(三)申报限额

每学院限报5项,同一学院相同课程限报一项,每位老师限报一项。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设计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通过专创融合推动学科特色与创新创业元素的有机结合,课程内容应紧密结合专业特色,融入创新创业元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特别强调通过真实案例和项目驱动的方式,让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锻炼创新创业能力

(二)教学方法

采用多元化教学方式,如案例教学、项目驱动、翻转课堂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同时,鼓励教师引入行业专家进行联合授课,增强课程的实用性和前沿性。

(三)实践环节

强化校企合作,利用企业资源提供真实项目作为教学案例,搭建实践平台,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体验。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通过以赛促”、“以赛促学”等理念和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强调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创新创业能力。评价体系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重视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和成长。

三、资助与管理

1.学校分两期拨付专项建设经费。

2.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2026年1月-2026年12月)。课程须于课程结项验收前经过至少1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

四、验收要求

1. 验收标准:课程建设成果应符合立项要求,达到预期目标,具有明显的教学效果和示范作用。特别关注课程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效果。

2. 验收程序: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项审批表和作为支撑的成果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评审过程中,将重点关注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及其对学生的影响。

3. 具体验收成果包括:一份完整的教学案例设计,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情分析、内容分析、 教学环境、教学策略与方法、教学评价等,应至少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将另行发通知进行验收。

4. 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课程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表彰优秀成果。学校还将通过多种形式推广这些优秀课程,供其他教师学习借鉴。

五、申报材料提交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公租房二楼202室),同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院+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发送至邮箱11514812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59367880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审批表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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