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纺大教[2023]50号)文件规定,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本科4年),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可在毕业分流环节选择延长学习年限(可以按照留级来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分流
1、2025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书面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以学年度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由学生本人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1),未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的,一律在毕业时作结业处理;
2、书面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将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习,班级由学院指定,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3、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毕业时将按结业处理,结业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从入校年份算起,本科8年)内申请回校参加相应课程重修,成绩合格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换毕业申请,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日期按实际申请日期填写;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当年6月或12月发放学位证书,若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但本人提出补授学位申请的,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年5月30日或11月30日前将补授材料汇总(报含补授申请表、支撑材料)报教务处,补授学位申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按学校通过其学位申请的日期填写。
二、相关安排
学生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1),于2025年3月30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行政楼106)。
三、其他
成功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的学生,不能撤销申请。
教务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