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求,推动全校师生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已在官方网页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原文(见附件),供全体师生在线阅览学习。
二、全体师生应自觉研读法律原文,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与法定要求,夯实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基础。
三、师生须在教学、学习、校园生活、公文写作、新媒体发布等各类场景中,自觉规范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欢迎全体师生自主学习,共同营造规范、文明的语言文字环境。
特此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