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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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武纺大教(2020)2号]》和《武汉纺织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奖励办法[武纺大教〔2020〕34号]》,学校将对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开展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下列两类情况除外:

1. 截至2020年9月所在专业已经停招的专业建设负责人不在此次考核范围;

2. 2020年开始第一届招生专业的专业建设负责人不在此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程序

(一)材料提交

1.各学院填写《专业负责人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各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专业负责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表》(附件2);

2.各学院对本学院的专业负责人提交的附件2进行初审,并给出学院考核意见。2020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负责人考核情况汇总表》及《专业负责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表》(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203办公室刘黎老师,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1071675726@qq.com

3.对未按时提交附件1、2的专业,逾期材料不予受理,其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4.重点支撑材料:2020版《**学院课程教学大纲》,2020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提前发给教务处相关联系人。

(二)综合考评

根据《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表》及支撑材料,教务处根据专业建设负责人实绩情况评定,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专业建设负责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

2.建议学院撤换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3.对于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将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奖励办法[武纺大教〔2020〕34号]》执行。

 

 

附件:

1.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情况汇总表

2.专业负责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表

3.2020版《**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目录模板


武汉纺织大学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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