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厅〔2023〕1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6号)要求,现就我校“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可申报的教材
1.2022年12月(含)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2.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重点建设教材(含教育部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符合申报要求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可参与本次推荐,占用学校推荐名额。(注意:教材应于2022年8月前出版(需要满足“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且在2022年12月后重印。)
(二)不可申报的教材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材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
3.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 培训类教材;
4.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
5.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
6.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
二、申报数量
符合条件的均可以推荐,数量不限,需在8月15号前将拟推荐教材名称和主编信息报给教务处工作人员。
三、申报要求
详见《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6号)
四、材料要求
1.汇总表。“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汇总表(附件4),由推荐单位填报;
2.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1)“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5)。
(2)纸质教材提交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数字教材提供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填写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所有作者政治审查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盖学院党委公章。
(4)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需由教材出版单位出具。
(5)专家审查意见表。由推荐单位和出版机构组织。
(6)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需由教材出版单位出具。
(7)版权信息及CIP数据。
(8)其他材料(可选提供)。
项目申报材料经由推荐单位审核无误后报送,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每个教材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稿单独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以“教材名称”命名;推荐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收齐、整理后,集中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以“学院+规划教材申报”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于8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151499875@qq.com,预期不予受理。
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确定“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名单。
鼓励符合条件的教材从其他渠道推荐(如,出版社),如在其他渠道获得推荐的,请在教务处做好备案登记。
各教学单位重视本科教材建设工作,认真做好规划教材申报组织和宣传;积极组织本单位老师学习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本次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同时,也为后续批次规划教材以及教材建设奖申报做好准备。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59367536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工作的通知
3、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4、“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汇总表
5、“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