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和评阅工作,建立健全本科毕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评阅工作。
(一)盲审范围
2023届的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盲审内容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盲审方式
学校于2023年5月17日在2023届毕业生名单中随机抽取盲审名单,比例为2%。(盲审名单点对点发送给学院)
(四)工作要求
2023年5月23日按照抽取名单进维普系统提取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外送两位专家进行盲审。盲审将与校内毕业答辩同时开展。
(五)结果反馈
专家盲审意见为“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当两位专家盲审意见不一致时,将加送一位专家进行盲审,若加送结果仍“不及格”的,无论学生校内第一次答辩是否通过,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参加学院的二次答辩。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