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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请各院部组织本学期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XX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统计表》。统计表中含有3张表格,请于9月18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将根据《XX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统计表》(内含3张表)检查实验教学执行情况,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科备案更新。
特别提醒:
1、请学院务必按照要求填写《表1—汇总课表》(汇总课表需涵盖表2和表3的教学任务);
2、院系相互借用实验场地上课的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填写《表2—场地借用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双方学院确认后盖章,借用学院将盖章后的纸质版交给教务处留存,提供场地的学院报送《场地借用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电子版;
3、学院安排进实验室的非实验课程(如学院的理论课需在实验室授课的情况)请集中填写《表3—学院安排进实验室的非实验课程汇总表》
4、《XX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统计表》只限于本科教学计划内的实验。
联系方式:59367530,邮箱:455825308@qq.com,
附件:《XX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统计表》
教务处实践科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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