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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

关于开展教学副院长年终民主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浏览量:

各院部:

       按照学校年终考核要求,教务处将对各院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进行民主测评,请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度履职尽责工作目标任务书进行自评,总结本年度履职尽责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在德(思想政治品德),能(领导策划、组织协调、科学管理、开拓创新等方面能力),勤(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绩(工作业绩与成效),廉(个人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形成述职述廉报告暨履职尽责工作总结,于12月22号之前将“中层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总结”提交至教务处陈鲲老师(联系电话:7535)。

 

 

教务处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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