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临近,为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学风,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结合以往考试中存在的学生代考、手机作弊、监考人员安排不到位及监考失职等各种突出问题,现对今年期末考试作以下要求:
1、各院部应按照《武汉纺织大学考务工作规范》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各学院所选派监考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人员,教师监考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严禁安排研究生、退休人员监考。老师监考时须配戴教务处统一制作的监考牌,未配戴监考牌的监考人员将视为失责。学校将安排督导加强巡查。
2、期末考试试卷袋里需放置一份该课程班级点名册(含重修学生名单),考试时监考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后让其在点名册上签名。学生签名的点名册和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存档。
3、命题教师领卷时,须在教务系统下载并认真填写“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单”,由学院和教务处运行科审批盖章,领取试卷时凭此单领卷。
4、考生一律凭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入座后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并在点名册上签名。如果考生校园一卡通遗失,考生须凭学生证和辅导员、副书记共同签字出具的证明参加考试。
5、监考老师和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将校园一卡通交给监考老师。监考老师于开考前5分钟将校园一卡通打散重新随机发给考生,考生须按监考老师指定座位就坐。
6、对于期末考试违纪的考生或失责的监考人员,由课程开设学院在考试当天立即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处理。
7、二级院部是严肃考风考纪的主体责任单位,须安排各自院部的督导加强巡考,请各院部于11月22日前将本单位的巡考安排交教务处运行科备案。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加强巡考,校级督导将全面展开巡考和抽查,一旦查到不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