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统筹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总体进度时间安排:
内容 |
时间进度 |
责任单位 |
落实形式 |
录入初步教学任务 |
10-12周 |
教务处 |
数据进系统 |
专业所属学院确定专业(方向)开课课程以及开课学院 |
13周 |
专业所属学院 |
提交各专业(方向)开课课程纸质文档,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
各学院落实教学任务 |
14-16周 |
课程开课学院 |
任务安排数据录入系统(含教材) |
制定总课表 |
17-18周 |
教务处 |
编制推荐课表 |
14、15、16级学生
网上确定选修课 |
19-19周 |
教务处、专业开办学院 |
学生网络选课 |
通知任课教师 |
20周 |
开课学院 |
学院打印教师教学任务及课表,通知教师 |
2、注意事项:
⑴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4年、2016年修订版)》,2014级、2015级、2016级普本学生可以自由选修专业选修课(参加卓越计划、各类试点班以及预备转专业的学生不参加选修专业选修课,外经贸学生选修课由学院指定)。
⑵不同校区的班级不能合班;同一门课程,不同学时、考核方式不同的不能合班。东湖校区合班原则上只对公共课,其余课程合班需经教务处同意。
⑶高年级同一学院内同一专业的专业课程合班应一致,低年级公共课同一学院内班级尽量合班或同学科类专业合班,同一专业平行班不超过4个班的公共课不允许拆分开与其它专业合班上。普通本科与外经贸二级本科不能合班。
⑷ 同一门课程相同学时,但起止周次不相同,要修改成相同起止周次方可合班。 学院可根据总学时调整周学时、结束周,但是不得调整课程的断周或起始周(这类课程班级一般都有集中实践环节)
⑸ 录入教学任务时,根据合班情况合理选择教室类型,在实验室(机房)上课的课程不要选择普通(多媒体)教室。
⑹ 培养方案中未安排课内实验、实践课时的课程不得使用实验室或机房。 ⑺ 院(部)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做好外聘教师选聘工作,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以保证教学质量。 ⑻ 安排教学任务前,教研室要事先与教师沟通,课表一经排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任课教师、拆合并班等。 ⑼本学期教材征订统一采用教务管理录入,不按要求及时录入的,不保证教材按时供应。 ⑽ 艺术学院、服装学院、传媒学院、高职学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版块课教学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6年11月2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