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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省级一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进一步加强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即日起启动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省级一流课程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课程范围

列入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课程类型为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和虚拟仿真课程五类。

二、推荐参评课程条件

1.推荐参评课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截至20231月,推荐课程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推荐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学期等一致。

②截至20231月,推荐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必须在平台上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至少有两个学期的线上数据。

③推荐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

④推荐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申报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⑤推荐课程需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和良好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推荐参评课程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推荐:

①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②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参评:

①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

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项目并经完善改进、符合条件的申报课程。

③校级在线课程建设建成课程。

④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属课程。

⑤省级基层组织或教学团队所属课程。

4.学院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规范遴选工作程序,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教务处将立即终止该课程参评。

三、推荐参评课程数量

每学院至多推荐1门线下课程,课程总数不超过3门纺织学科课程不受限制

四、材料准备

根据申报类型,分别填写本类型申报书并请根据申报书中相关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

、工作安排

(一)推荐阶段:各学院请于2023316日前完成院内推荐,将推荐课程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1071675726@qq.com;

(二)准备材料阶段:推荐参评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书为在线提交。请各学院通知参评老师参阅《操作守则-教师篇》(见附件3),2023331日前完成申报书及附件线上提交。

准备材料阶段不需要提交以下附件: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社会实践所在地相关机构的评价(实践课程)、校外评价意见(线上课程)。附件上需盖章的地方暂不用盖章。

(三)遴选阶段:通过第二轮评审的课程,开始准备“课堂实录”;通过第三轮评审的课程,开始准备“说课”视频录制;

(四)结论阶段:学校根据课程各阶段的综合情况确定校级一流课程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工作说明

1.申报书模板暂时以2022年模板为准,根据省厅工作布置及时调整;

2.遴选阶段、结论阶段时间根据教育通知安排再调整

3.未能及时完成每阶段工作安排的课程视为自动退出;每阶段未能通过评审的课程视为即时止;

4.课程分4类单独评审,评审指标包括申报书质量(第一、二轮)、“课堂实录”质量(第三轮加)、“说课”视频质量(结论阶段加)和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情况(全程)。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9367536

附件1:学院推荐课程汇总表

附件2:五类课程申报书模板

附件3:操作守则-教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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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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