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定位与目标”作为院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第一部分,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第一个一级指标(见表1),请各院部在6月10号前完成上报本单位各专业“定位与目标”部分的自评报告。各专业需提交的纸制材料包括:自评报告与相应支撑材料、《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2013)》的修订稿(专业名称和代码按2012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填写);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jwc@wtu.edu.cn邮箱。
表1 审核评估的指标体系
审核项目 |
审核要素 |
审核要点 |
1.定位与
目标 |
1.1办学定位 |
(1)专业定位及确定依据
(2)专业定位在学院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
1.2培养目标 |
(1)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确定依据
(2)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及确定依据 |
1.3教学中心地位 |
(1)教学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
(2)教学中心地位的体现与效果 |
教务处
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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