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关于2021年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巩固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学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特别是针对目前我校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特色鲜明、贡献突出、应用推广效果明显等特点。

2、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经过长期积累、有重大进展、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探索与实践、教育教学制度创新、通识教育改革、“四新”专业建设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教学相长的“师生共同体”探索、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课程体系及教材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验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本科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等。

3、申报主体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均有申报资格,优先鼓励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申报,优先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跨地域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2016年以来完成,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成果奖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不超过3个。

3、已获得过学校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教学成果,需有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支撑。申报一等奖及以上等级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2021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学成果奖,将从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程序

成果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含第一完成人)最多申报3项。每个学院(部门)不限推荐项目数量,推荐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项目限2项。成果经学院(部门)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按评审结果排序,将名单报送教务处。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材料前,应进行公示,并接受异议。

五、评审程序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网评,其中80%的项目进入会评,会评采用评审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评定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项目,需有参加投票评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评定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需有参加投票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如果在申请奖励等级评审中未能通过,只有1次降低一个档次参加评审的机会。

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实行公示和异议制度:学校评审后确定的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公示7天,并接受异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申报材料

申请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

2、《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单独成册,一式三份;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并以此为序合装成一册,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两面印刷,平装成册。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档(PDF格式)。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每项成果材料限装一袋,并将《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封面贴于纸袋的正面。

7、申报校教学成果奖不要求提供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获准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会议鉴定取得的《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所有纸制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行政楼103室),联系电话:59367536;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jwcjgb@wtu.edu.cn。所交材料,请自行留底。

2021年1月10日

附件:

1. 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 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教学成果报告格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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