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量:

 


各院(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表彰和奖励本科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激励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创新教学,教书育人,打造“金课”,全面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奖项设置

1、评选范围2020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为本科生开设不少于32学时的理论或实验课的教师;全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未受过通报批评。

2、奖项设置:按全面开课教师人数10%设奖,设“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一等奖34名,奖金7000/人;二等奖78名,奖金4000/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  申报、评选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坚持立德树人,在品德、言行、举止、作风上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行为世范,课程思政工作有成效。

  2、教学质量: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诱导探索思考;鼓励采用研究性、探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启发性强,能激发学生求知欲;课堂教学具有艺术性和个性化,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申报资格: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成绩位于前列;其中,“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一等奖必须居于所在学院前10%;“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二等奖必须居于所在学院前20%

4、评价依据:依据2020年学生评教(考虑疫情影响,请重点参考下半年2次学生评教成绩),以及院部综合评教结果,鼓励在本科生课堂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激励教师潜心本科教学、提升课堂教学水平。院部综合评教方案不完善的,可以只用学生评教成绩。

院部综合评教时,学生评教所占权重不得低于70%;学生评教后10%的教师,院部综合评教不得进入前70%;学生评教前10%的教师,院部评教不得低于前30%;院部综合评教方案请交教务处备案。

教学质量奖评选重点评价跟课堂教学质量密切相关的因素,不建议将教师所承担院部安排的工作纳入考量。

5、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课程教纲、试卷分析、作业安排及批阅等教学文件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三、申报、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学院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教授代表、院教学督导代表等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制定评选工作方案,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教师个人申报或教研室民主推荐。申报教师本人如实填写《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

 3、各院(部)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报、评选基本条件,严格审核申报教师的参评资格。推荐人选名单连同评选方案须在本单位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5、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表彰。

6、评选过程有违公平公正或程序不当造成教师意见强烈,或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属实的,学校将撤销该单位评优结果且不再另行组织评选;经学校审核淘汰的名额不再受理补报。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1年1月7日下班前将学院评审方案、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公示文件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教务处(行政楼8栋1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邮箱。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59367536邮箱:387626687@qq.com

教务处

                                      2021年1月4日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度各单位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教师申报表》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20220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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