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关于安排2020-2021-1学期教学任务、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量:

各学院

为统筹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总体进度时间安排:


内容

时间进度

责任单位

落实形式

生成学期执行计划

11周前

教务处

数据整理

专业所属学院确定专业(方向)开课课程以及开课学院

12-13

专业所属学院

提交各专业(方向)开课课程纸质文档,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落实教学任务

14-15

课程开课学院

任务安排数据录入系统(含教材)

制定总课表

16-17

教务处、相关学院

编制推荐课表

学生网上选课

18-20

教务处、专业所属学院

学院指导学生选课

通知任课教师

20

开课学院

学院打印教师教学任务及课表,通知教师


2、注意事项:

⑴全校普本学生所有课程均开放选课,学院须加强学生选课指导。

⑵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合理安排合班。同一门课程,课程性质、考核方式不同的不能合班;高年级专业课合班应一致,低年级公共课应在同专业或同学院内合班;尽量减小合班,控制教学班人数。

⑶合理安排周学时,起止周。理论课周学时一般为2或4,实践课以学分为准安排周数,17级,1学分=2周;18-20级1学分=1周。录入系统时请务必注意起止周、周学时的准确性,周学时*周数=总学时。

⑷根据合班情况合理选择教室类型,在实验室(机房)上课的课程不要选择多媒体教室;开展网络教学的教学班教室类型选择“网络平台”,任课教师须做好虚拟课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⑸培养方案中未安排课内实验、实践课时的课程不得使用实验室或机房。

⑹院(部)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做好外聘教师选聘工作,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以保证教学质量。

⑺安排教学任务前,教研室要事先与教师沟通,课表一经排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任课教师、拆合并班等。

⑻除专业导论(概论)课程外,其他理论课程一般不安排2名及以上教师合上。确需安排的,必须明确每位教师授课周次,不得重复。

⑼教材征订统一采用教务管理录入,不按要求及时录入的,不保证教材按时供应。其中与我校专业开设课程相匹配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必须使用上级规定教材(见附件1)。

⑽艺术学院、服装学院、传媒学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板块课排课。

 

 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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