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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简报

教学工作简报2016第11期

发布时间:2016-12-30浏览量:

关于吴瑜老师教学事故处理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吴瑜,男,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该同志在2016629日上午《大学物理》考试结束后,未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学生成绩。经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调查核实,教务处审核,认定吴瑜同志的行为为级教学事故。

根据《武汉纺织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修订)》(武纺大教[2016]27号)第八条有关规定,对吴瑜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希望各院部引以为鉴,大力加强对任课教师的规范管理,强化考试组织、管理与巡查,以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及教学的正常运行。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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