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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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武汉纺织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推行产出导向教育教学理念(Outcome-based Education),保障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学校决定依据各专业类国家教学质量标准和国家“三级”专业认证要求,开展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武汉纺织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作为我校“五围一加N”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为了保证《武汉纺织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及时、高效的修订,特制定本通知。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领导、统筹本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学院在修订标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各专业要成立以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由骨干教师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调研论证和修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进程

各学院要深入毕业生就业一线,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和知识能力结构需求和利益相关方的期望等。按照下列要求完成本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修订工作。

(一)我校所有专业参照《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修订附件1。(另:08工学类专业还要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见附件202 经济12管理学类专业还要参照《社科类专业认证标准》的第二级或第三级,见附件3其他类专业参照《社科类专业认证标准》的第二级或第三级执行

(二)专业教育特色要求在明确学科背景、优势,历史沿革基础上,凝练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特色优势。

(三)培养目标定位符合学校办学宗旨,满足社会需求,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具有国际视野,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培养目标表述明确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反映毕业生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培养目标应能总体描述本专业毕业生毕业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

(四)毕业要求制定覆盖认证标准,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不低于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要求,一是便于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环节,二是便于达成评价。

(五)课程体系要求依据产出导向原则系统设计,知识传授的基础上突出素质导向和能力导向教育。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要求,各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能够有足够的必修课程支撑。

(六)工作进程

1、学院要以多种形式,组织专家组、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对新修订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初稿进行科学论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1225日前将修订后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阳光校区行政楼2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455825308@qq.com

2、教务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进行形式审核并备案。学校强化过程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备案后专业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3、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将作为2019年学院教学考核的重要材料、专业评估的必备支撑材料。

联系人:苏耘,联系电话:59367530

附件1:各学院本科专业目录和教学质量国家标准(PDF)(因文件较大,有需要的请学院单独联系苏老师),

附件2: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0版,试行),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类专业认证标准(2018-12),

附件4毕业要求基本标准,

附件5:武汉纺织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模板-工科专业,

附件6:武汉纺织大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模板-非工科专业,

附件7:通识课程-毕业要求支撑关系

                          教务处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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