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项目

关于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教学改革,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在校教师、教学辅助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2012年以来完成,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不超过8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不超过3个,校内单位均算作1个。

    3、已获得过学校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需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鉴定,提供《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三、申报、评审程序

    成果经学院(部门)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名额不限,按评审结果排序,将名单报送教务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个人名义申报,需取得至少3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署名推荐,参加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网评,网评合格者进入会评。

    校级教学成果奖由评审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投票需有专家组五分之四以上专家参加方有效。评定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项目,需有参加投票评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评定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项目,需有参加投票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四、申报材料

    申请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并以此为序合装成册,一式三份,电子档为word文档;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每项成果材料限装一袋,并将《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封面贴于纸袋的正面。

    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本1份及EXCEL格式的电子版),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上述所有纸制材料报教务处教学改革办公室(行政楼108室),联系电话:59367535;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jwcjgb@wtu.edu.cn。所交材料,请自行留底。

 

    五、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并组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2016年9月6日

 

    附件:

    1. 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教学成果报告格式(参考)

    3.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教学研究项目(成果)省级鉴定的要求及程序

    5.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附件: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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