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

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量:

同学们: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陆续开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是我们大家的希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期末考试是检验大家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一种形式,同时也对大家的道德素质一个考验。特此号召全体参考学生在期末考试中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舞弊,营造一个诚信、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面对考试,希望全体学生能满怀自信,明确目的:考试只是对前一阶段学习的一个总结,我们需要的是发现自己的不足,调整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面对考试,希望全体学生能沉着应对、从容备考:清楚考试日程安排,合理安排复习时间,保证睡眠质量,精神饱满的迎接考试。

面对考试,希望全体学生铭记规则,恪守诚信:

一、学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该科成绩记零分。开考半小时内,学生不得交卷。

二、学生进入考场后,须听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保持一定间隔就座,并将有关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检查。

三、书包、书籍、笔记本、现代化存储及通讯设备、纸张等物品(开卷考试和主考教师事先允许的除外),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否则一律以舞弊论处。

四、答题前,考生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认真填写班级、学号和姓名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识的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场内要保持安静,如遇题目印刷不清、错字、漏字等问题,可举手示意向主考教师询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

六、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暂离考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能暂离(同一时间内只限1 人)。

七、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进行中,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偷看、夹带、传递等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包括舞弊未遂及协同舞弊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令退出考场,答卷作废,成绩以零分记,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内逗留或在走廓上高声喧哗。

九、考试时间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教师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教师可离开考场,学生再交卷一律无效,该门课的成绩以零分计。学生有意不交试卷,并将试卷带出考场外,一经查实,该门课的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珍爱诚信,拒绝舞弊”,让我们共同营造洁净公平的考试环境,用诚信考试构筑诚信人生。

同时也欢迎全体学生对监考老师进行监督,对监考老师违反考试纪律要求的行为,向所在学院或教务处举报。

祝全体考生考出好成绩,过个愉快的暑假!

教务处

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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