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排

关于安排2018-2019-1学期教学任务、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浏览量:

各学院

为统筹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总体进度时间安排:

内容

时间进度

责任单位

落实形式

录入初步教学任务

4-6

教务处

数据整理

专业所属学院确定专业(方向)开课课程以及开课学院

7

专业所属学院

提交各专业(方向)开课课程纸质文档,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落实教学任务

9-12

课程开课学院

任务安排数据录入系统(含教材)

制定总课表

13-15

教务处

编制推荐课表

151617级学生

网上选课

16-19

教务处、专业开办学院

学生网络选课

通知任课教师

19

开课学院

学院打印教师教学任务及课表,通知教师

2、注意事项:

⑴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4年、2016年修订版)》,2015级、2016级、2017级普本学生可以自由选修专业选修课(参加卓越计划、各类试点班以及预备转专业的学生不参加选修专业选修课,外经贸学生选修课由学院指定)。

⑵不同校区的班级不能合班;同一门课程,不同学时、考核方式不同的不能合班。

⑶高年级同一学院内同一专业的专业课程合班应一致,低年级公共课同一学院内班级尽量合班或同学科类专业合班,同一专业平行班不超过4个班的公共课不允许拆分开与其它专业合班上。普通本科与外经贸二级本科不能合班。

⑷录入教学任务时,根据合班情况合理选择教室类型,在实验室(机房)上课的课程不要选择普通(多媒体)教室。

⑸培养方案中未安排课内实验、实践课时的课程不得使用实验室或机房。

⑹院(部)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做好外聘教师选聘工作,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以保证教学质量。

⑺安排教学任务前,教研室要事先与教师沟通,课表一经排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任课教师、拆合并班等。

⑻除专业导论(概论)课程外,其他理论课程不得安排2名及以上教师合上

⑼本学期教材征订统一采用教务管理录入,不按要求及时录入的,不保证教材按时供应。

⑽ 艺术学院、服装学院、传媒学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板块课教学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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